统一实施用途管制 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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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毓芳.统一实施用途管制 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J].中国土地,2024(7):1.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国土空间治理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到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土地到空间的历史性突破,覆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用途管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取得阶段性成就,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和认识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意义。
首先,统一实施用途管制是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将自然生态各要素的多头管制、分散管制改为统一管制,有利于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城市农村、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的统一保护、统一修复。
其次,统一实施用途管制是促进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推动国土空间利用的高质量发展,就要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做到高标准保护、高效能开发、高水平治理。构建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最后,统一实施用途管制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自然资源管理贯穿国土空间的源头保护、节约利用、整治修复全过程。我们应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力争以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更为长远的发展,以更小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促进美丽中国建设。
今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强调要建立健全同宏观政策、区域发展更加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协调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为贯彻中央深改委会议精神,自然资源部已梳理形成落实上述改革文件的“1+N+X”配套政策体系;下一步,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贯彻落实,抓紧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出台配套文件,商有关方面和地方布置试点,优化土地资源要素供给,推动其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高效衔接。
5月27日至28日,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用途管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当前,我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论述,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领会,不断健全用途管制制度,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下一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需要更加关注向所有国土空间拓展,更加关注差异化管控,更加关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更加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特殊需求;需要进一步深化用途管制理论研究,创新用途管制方式方法,强化用途管制政策制度供给;需要着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着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作者为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